2008年8月14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法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乱写“到此一游”最高可罚300元
岳德亮

  “××到此一游”,“我爱××一生一世”,“××和××永结同心”……很长一段时间以来,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的墙壁上,或者风景区内的石头和树木上,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“涂鸦之作”。
    对此,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日前通过的《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规定,从明年1月1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、地面、电杆、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、涂写、张贴。违反规定的,有关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清除;逾期不清除的,可以代为清除,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,可以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。
    此外,有城市“牛皮癣”之称的各类小广告也让有关职能部门大伤脑筋。比如杭州市政府为了缓解这一老大难问题,就出资1800万元购买服务,向社会公开招标聘请50家清除“牛皮癣”的保洁公司,及时清除“牛皮癣”。
    而即将施行的条例则亮出了堵不如疏的理念,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划设置公共信息栏,满足公众发布信息需要,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洁。